关于我校拟派遣刘冰灵同志拟随省侨办团赴马来西亚开展师资培训的公告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1

受国侨办的委托,省侨办拟于14年5月29日-6月13日组派讲学团赴马来西亚吉隆坡、霹雳州、亚庇培训幼儿华文教师,为期16天。根据闽侨文宣函〔2014〕12号文件,经研究,我校拟派第一附属幼儿园刘冰灵同志参加上述活动,担任授课教师。

刘冰灵同志赴马来西亚授课期间所需出国手续、国际往返旅费、在外食宿、交通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均由省侨办负责。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外教育交流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03月25日起到03月30日止,共5天。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外教育交流中心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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