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1

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

根据校领导要求,我校征集对《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修改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研读《发展规划》,并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就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二、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应具体、明确,并要先列出《发展规划》中希望修改的内容。

三、2016年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将修改意见或建议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林家好同志处(电子信箱:ljh2013@fj61.net)。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征求对《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征求对《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

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精神,我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请各地、各院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1月6日前以公函形式正式反馈我厅职成处。

附件: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电子邮箱:fjzcc@163.com)

福建省“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二五”主要成绩

“十二五”以来,按照《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部署,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改革办学机制,着力创新发展,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职业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新增应用型本科高校8所,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覆盖35种类别、工程硕士覆盖30个领域。全省高等职业院校53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6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2014年高职在校生27.1万人,占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6.2%;“十二五”期间培养高职毕业生45.4万人,比“十一五”增加9.2万人、增长了25.4%。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26所(不含技工学校),其中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31所、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16所;2014年中职在校生43.76万人,每万人口中职在校生位居全国第10位,校均规模1936人、比2010年增加137人、增长了7.6%;“十二五”期间培养中职毕业生80.7万人,比“十一五”增加11.7万人、增长了17%。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377个,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2.5万人,比2010年增加8.9万人、增长了65.7%。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年均培训各类人员100万人次。4个县(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3项,实现一等奖零的突破;有124门教材入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2014年,中职毕业生获得“双证书”比例98%、比2010年增加7.3个百分点,就业率97.37%,连续5年保持在97%以上、比全国平均高0.87个百分点。高职毕业生获得“双证书”比例85.6%、就业率96.55%,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38和5.05个百分点。

服务产业能力不断增强。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与我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设置本科专业点1340个,覆盖12个学科门类,其中本科应用型专业布点占比达54.8%。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覆盖18大类,开设338个专业、布点1685个,其中工、农、医科类专业点943个,占专业点总数的55.9%;在校生14.6万人,占总数的53.9%。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覆盖19大类,开设209个专业、布点1355个,其中工、农、医科类专业点789个,占专业点总数的58.23%;在校生30.7万人、占总数的70.2%。

职业教育投入大幅增加。2014年,职业教育总投入95.52亿元,比2010年增加24.09亿元、增长了33.7%;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68.53亿元,比2010年增加34.77亿元、增长了103%。2015年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达3亿元,比2010年增加2.4亿元、增长了400%。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出台了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实现了中职全免学费。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全省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全省教育事业中突出的薄弱环节,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办学条件仍然比较薄弱。有91所中职学校达不到教育部设置标准,占总数的40%。高职院校校均规模4424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少1817人;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858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5%。优质职业院校资源比例低,国家级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占11%,高职、中职分别排在东部11省(市)的第11位、第6位。主要原因是以往对职业教育重视不够、财政投入少、历史欠账多;原有的优质高职院校很多都升为本科高校,现有的高职院校主要是中职学校升格而成或新建的民办学校,不少中职学校是由普通高中改设而来,基础较差。

二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2014年中职专任教师1.71万人,生师比25.6:1,低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生师比20:1的要求;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为4.98%,比全国平均低1.26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比例仅为30%。高职专任教师1.32万人,生师比18.7:1,比全国平均17.6:1的水平低1.1人;“双师型”教师比例仅为38%。主要原因是现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评聘政策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学校缺乏用人自主权,“想要的进不来,进来的顶不上”,真正符合办学实际需要的“能工巧匠”很难进入学校;教师薪酬与行业企业差距大,进来了也很难留住;教师职称评聘更多注重论文和科研成果,不符合职业教育特点。

三是办学同质化较为严重。现有的13所行业特色比较鲜明的高职院校中,2014年相关行业对口的专业招生比例超过65%的只有2所,不足50%的有5所。学校之间专业设置重复现象较重,60%以上的职业院校开设了计算机类、财经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主要原因是不少学校办学定位不准、理念不清,追求“大而全”,弱化行业办学特色;一些职业院校不了解产业需求,有关部门和行业也没提供相应服务和支持,盲目设置专业,有什么老师就设什么专业,更愿意开设投入少、成本低的专业。

四是校企合作不紧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现象,校企合作多数停留在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等低级层面,联合培养的深层次合作较少,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尚未建立;考虑到成本、安全等因素,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也不高。另一方面,学校专业建设、培养模式等与企业衔接不够,实训设施陈旧老化,人才培养水平、能力与企业要求差距较大。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刚性约束和制度保障。

五是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不高。普遍存在“重招生、轻教学”现象,教学站点设置门槛低,甚至在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设置站点;教师队伍素质差,个别教学站聘请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事面授、辅导工作;教学管理混乱,考试不规范、学习过程监控不力。主要原因是高校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六是国际交流与合作层次低。主要开展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缺少与职业教育发到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合作形式单一、层次较低,缺乏办学特色。主要原因是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尚未建立,缺少政策和经费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主动融入福建产业转型升级,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为抓手,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制度环境、强化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坚持就业导向、服务产业。以促进就业为根本,根据产业链各环节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办学。以实训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增强基础能力,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以示范性学校建设为核心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一校一策”目标管理为抓手,突出办学特色。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50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25万人左右,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不少于70%,研究生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达到65%以上。初步建成与产业相匹配,上下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公办民办共同发展,闽台密切合作,全覆盖、差异化,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运行机制、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校企合作不断深入,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提供充足的技术技能人才供给。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1.目标与任务

根据福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坚持“办专、办特、办优”,加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建设、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到2020年,建成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20个左右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群、200个本科专业,200个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基本形成紧密对接产业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2.举措与项目

1)加强示范性学校建设。整体规划和推进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所左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特色鲜明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若干所成为全国试点典型高校。实施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提升学校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

2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宏观调控,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实行专业设置“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引导学校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围绕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建设200个左右适应区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服务产业特色本科专业,20个左右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群。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重点规划建设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光电、创意设计等10大类、200个左右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支持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办好2-3个对接县域产业的专业。

3)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以区域内一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联合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专业建设为纽带,以协议形式组建相对固定、紧密联系的办学联盟,构建“法人独立、以强带弱、对口支援”的运行模式。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大手拉小手”,实现区域内优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打造一批紧贴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富有区域特色的品牌专业,促进区域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个职业院校联盟,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联盟。

(二)强化内涵建设

1.目标与任务

以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信息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重点,促进内涵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到2020年,中职、高职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分别达98%、90%以上,就业率达到97%以上。

2.举措与项目

1)强化各类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打造一批具备实习实训、师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产品研发等多种功能,面向学校、企业、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开放式综合性的公共实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共建产权明晰的实训基地。落实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添置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设备,提升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在“互联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服务外包等领域,重点建设100个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建成1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省级示范性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逐年提高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重点支持建设一支教师、工程师等资格兼具,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加大“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和企业实践力度,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到2020年,遴选500名专业带头人和100个优秀教学团队,成立2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3)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加强实践性教学,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以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主动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优化课程结构,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群或课程模块,建设一批校企合作课程、国际化课程。以高校为主体,重点建设500门优质在线开放的“MOCCS”课程。实施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工程,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制定中高职衔接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到2020年,开发100个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

4)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面提升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建设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服务平台,推进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建设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学籍、招生就业、实习实训、学生资助、教师等管理信息化。组织开发一批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办好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5)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推动学校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实习实训基地等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类竞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办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三)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1.目标与任务

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办学模式,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

2.举措与项目

1)建立行业指导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纽带作用,以授权、委托等方式,支持行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围绕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成立一批由行业、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专家组成的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专业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等工作。到2020年,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基本覆盖福建重点发展行业。

2)健全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出台校企合作优惠政策。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积极推进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鼓励实行更加灵活有效的教学组织模式,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订单培养规模。支持在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举办产业学院或产业班,实施校企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3)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支持、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通过资本、土地、房舍、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整合等形式,组建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支持设区市属学校,牵头组建服务区域产业的区域型职教集团;行业组织、行业龙头企业、行业性学校,牵头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到2020年,建设1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和一批省级、市级职教集团。

4)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全面实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打通招生招工“双通道”,采取单独招生、注册入学,招收企业在职员工进校学习;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定向就业,学生入学即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实现进校即进厂。实现人才培养“五共同”,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核心课程、共同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参与质量评价,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到2020年,遴选确定150个现代学徒制典型案例,基本实现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的全覆盖。

5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选择部分专业开展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推动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融合、教学过程与职业岗位真实情景融合、学生评价与职业技能鉴定融合、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合,使职业教育教学更加符合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职业岗位的需求。

(四)加大开放办学力度

1.目标与任务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加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职业院校开展职业继续教育人次达全日制在校生的1.2倍以上。以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为核心,提升对外合作办学层次和水平,到2020年新增中外、闽台合作项目50项以上。

1)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开展公办、民办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试点。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的二级学院。将民办职业教育纳入发展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大、条件好、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职业院校。

2)稳步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建设集管理、监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师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职工学历提升的需求,以在职学习为主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逐步提高职业院校招收企业职工比例。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培训项目,采用送教进企、引训入校等多种途径,为行业企业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立足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

3)打造闽台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示范区。试点将我省职业院校或部分院系委托台湾优质高校管理;支持台湾高校、行业协会、企业参与组建我省职教集团。支持引进台湾全职教师,到2018年引进800名台湾优秀教师到我省任全职教师。支持我省高校联合台湾高校办好一批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匹配度高、引领性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重点学科群和紧缺专业,至202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学生3万名。联合台湾中华工程教育学会(IEET)开展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在工程教育、信息教育、技术教育、建筑教育、设计教育等5大领域开展专业认证。力争2020年,完成首批20个试点(宣导)专业的认证工作。

4)加强国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国际论坛、与国外院校师生互访等方式,推进与国际组织、国家及地区在发展模式、教师培训、人才培养标准、课程开发等领域交流与合作。选派校长、教师出国考察,了解国外先进的发展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更新教师队伍职业教育观念。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到国外交流、实习,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引进国外专家来闽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五)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1.目标与任务

以提升管理能力、强化标准建设为核心,以开展评估评价为抓手,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办学的标准化、规范化。

2.举措与项目

1)健全学校治理结构。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计划(2015-2018年),完善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完成学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地方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体现职业院校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

2)完善教学标准体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组织开发具有我省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支持学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3)探索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根据教育部总体指导方案制定我省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方案、细则和实施规划,支持和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校企合作、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构建校内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4)强化质量监控。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逐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完成高职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继续试点开展中职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改革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制度。全面建立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省教育厅每年发布全省职业教育质量报告,高职院校每年发布本校年度质量报告,推动各设区市发布本地区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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