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闽幼高专党〔2016〕34号)精神,切实增强行政、教辅、工勤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勤勉务实、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工作效能专项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体行政、教辅、工勤人员。
二、督查时间
2016年5月3日起。
三、督查人员
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处、人事处的有关人员。
四、督查内容
1.出勤情况;
2.上班期间工作状态(查看是否存在“庸、懒、散、乱”现象,或进行娱乐、炒股等活动);
3.各级行政人员执行、落实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的情况;
4.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
五、督查方式
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到各单位进行,并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六、结果运用
1.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人员,以及各级行政人员工作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经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和其他有关单位核实后,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实施效能问责。
2.督查结果与各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挂钩。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效能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常抓敢管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坚决杜绝“庸、懒、散、乱”现象。
2.全体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工作,团结合作,按章办事,防止发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
3.各单位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应支持和配合本项督查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针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并且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善后工作。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