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前后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寒假前后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主要工作安排

1月13日(星期五)上午:学生考试结束;下午全体教师参加专业培训。

1月14日(星期六):学生放假;全体教师继续参加专业培训;行政、教辅、工勤人员照常上班。

1月15日(星期天):上午9:00在仓山校区礼堂举行全校教工新春团拜会,此后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自行召开会议,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寒假工作,布置下学期初工作(教职工接送车下午发车时间不变;如有学校召集的有关会议,将另行通知)。

1月16日(星期一):全体教工开始放寒假,有关人员开始值班。

二、寒假后主要工作安排

2月17日(星期五,正月二十一):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报到、打卡上班(教职工接送车自本日起正常运行),完成开学准备工作。

2月18日(星期六):学生报到;上午8:30在仓山校区礼堂召开全校教工大会。

2月19日(星期天):各系召开新学期开学典礼,组织学生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

2月20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在寒假前,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落实好值班、保卫、加班等工作。

2. 在学生离校前,学工部应全面部署、落实好学生放假返家、开学返校及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系应开好闭学式,做好学生文明离校、假期安全教育等系列工作,特别要提醒学生在寒假期间切勿携带、靠近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在指定位置,安全燃放。同时,督促学生做好公寓卫生,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和电源等,并将贵重物品带离学校,妥善保管。

3. 师生离校前,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要对各自负责的办公、教学、后勤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危险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系部和相关部门应注意实训、实验室安全,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实训、实验物品。

4. 寒假前,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将寒假期间到外地活动日期、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报告给各自的直接领导。

5. 在寒假期间,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赴现场处置并依程序上报。

6. 寒假前后,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有关材料的缴交、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7. 在寒假期间,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全面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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