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解读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1

一、制定背景

我校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把制定学校《章程》作为凝聚发展共识、增强价值认同,推进综合改革、促进内涵式发展,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办学水平,展示办学理念、提升社会形象的重要工作。基于这种认识,结合迎接高校设置评估活动,于2010年制定了《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出教育部令第31号,提出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3年 6月,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闽教法〔2013〕10号)。2012年,结合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活动,我校对学校《章程》进行了首次修订。

2013年暑假,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开始酝酿学校《章程》再次修订工作。2013年9月,制定了《〈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进展安排。同时,《实施意见》也提出,要从办学层次、类型等实际出发,结合学校改革创新的需要,在学校《章程》中体现学校文化传统与发展定位,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要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在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上下功夫,对学校决策机制、办学自主权、内部管理体制、学术管理制度、民主管理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成立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学校《章程》制定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目标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及举办者的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保证学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章程》。

四、制定原则

1.坚持依法办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框架内,明确学校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努力使学校《章程》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2.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师生参与。以各种方式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广大师生群众和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员工、学生、校友的要求与意愿。同时,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落实民主监督,强化各层面的沟通交流,使学校《章程》制定过程和学校《章程》本身成为汇聚众智、激发活力、促进和谐的一个重要载体。

3.坚持实事求是,从学校实际出发。结合筹办100周年校庆,深入发掘梳理学校办学的制度传统和优势,研制明确新时期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制度体系,并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的发展现状和战略目标进行制度设计,努力使学校《章程》符合校情实际,具有学校特色。同时,要以学校《章程》建设作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切入点,从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促进学校各类、各级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进而推动学校整体的制度创新和改革发展。

五、修订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6—10月)。学校成立了《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委员会和修订工作组,制定了《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首批核准的6所高校章程。同时,制定了《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订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开展调研,形成了《章程(初稿)》。

2.征求意见阶段(2013年11月—12月中旬)。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组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函询等方式,征求了上级机关、师生员工、民主党派、离退休教工、老校友等方面的意见。经过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形成了《章程(征求意见稿)》。此后,在学校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上,代表讨论《章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订意见和建议。

3.审议审定阶段(2013年12月下旬)。经过学校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后,结合教代会代表意见,进行修订,形成学校《章程(草案)》。然后,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最终形成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的学校《章程(草案)》。

4.审核批准阶段(2013年12月下旬—2015年10月)。学校于2013年12月31日将《章程(草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闽幼高专﹝2013﹞95号)上报福建省教育厅。此后,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复核意见,我校对《章程(草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经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10月27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0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教法〔2015〕75号),正式核准我校《章程》。

六、内容框架

我校《章程》分为序言与正文两大部分。其中,正文分为“总则”、“社会功能”、“教育形式、学历学制及专业建设”、“举办者与学校”、“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经费、资产及后勤服务”、“教职工”、“学生”、“校友”、“外部关系”和“附则”,共10章110条,约1.6万字。

序言部分简要地介绍了学校的性质、发展历程、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战略、培养目标,以及制订章程的目的、依据等。

正文部分分章表达。第一章主要表达了校名、设置、性质、规模、校区、网址、校徽、校旗、校训、校歌、校庆日等学校基本概况。第二章主要表达了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社会功能规定。第三章主要表达了教育形式、学制、专业建设等规定。第四章主要表达了举办者享有的权利、学校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规定。第五章主要表达了学校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等方面规定。第六章主要表达了经费筹措、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规定。第七章主要表达了教职工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第八章主要表达了学生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第九章主要表达了校友工作要求。第十章主要表达了章程地位、修订、解释、执行、生效条件等规定。

七、主要特点

1.突出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大学以育人为根本,以文化传承和知识创新为使命的性质,因此学校《章程》强调了学校将培养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和工作中心,重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

2.强化内部运行机制。根据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学校《章程》在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框架下,健全了校内治理结构,规范了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工会、共青团等机构及其运行机制。

3.规范学术治理体系。学校《章程》按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坚持教授治学,尊重学术自由,突出了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的地位,对学术委员会的职权具体化,规范了校内学术组织机构体系。

4.夯实师生主体地位。学校《章程》对教职工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开辟专章作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5.体现教师教育特性。教师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师范生良好的道德素养、学科素养和教育素养,而师范院校的教师不仅要传授文化知识,培养教育技能,而且还要言传身教,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作为师范院校,学校《章程》确定校训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八、重要意义

1.确立了学校治理基本框架。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是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核,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我校基本上确立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的治理结构,为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开启了改革创新发展篇章。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章”,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能持续发挥效力。作为指导学校未来发展的“大法”,学校《章程》以条款的形式,肯定了我校近年来在治理结构改革实践中所取得的进展,同时也以一些原则性的文字表达,为我校未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留下了必要的空间。

3.升华了教师教育文化精神。我校在百余年的建设、改革、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培育了大批基础教育师资人才,凝练出有自身特色的师范院校校园文化。学校《章程》体现了大学精神,并且具有师范文化的特点,而这也为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提供了精神归宿。

九、实施要点

1.深刻领会学校《章程》意义和作用。学校《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保障,更是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按照学校《章程》开展各项办学活动,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发展。

2.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学校《章程》活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按照有关工作计划,在师生员工中普遍开展学习宣传学校《章程》活动,增强师生员工依法办学、照章办事的意识,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创造思想保障。

3.努力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依法办学制度体系。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以学校《章程》为标准,全面、彻底地清理、修订、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

4.积极探索实施学校《章程》的有效机制。根据依法治校原则,通过推动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学校《章程》执行监督机制,提高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5.科学运用学校《章程》推动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通过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转型发展,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Copyright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版权所有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10402350465 闽ICP备05021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