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3-13浏览次数:1

一、使用单位应根据参会人数、使用目的等情况,合理申请不同的会议室,以避免出现资源浪费现象。

二、除特殊情况外,计划使用会议室的单位应提前壹天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审批表),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为本单位教职工,不得由学生和其他单位人员担任),由其全程负责做好会议室的安全使用工作。

四、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范围使用会议室,不得擅作其他会议或活动之用,也不得随意改变其内部桌椅等设备的摆放位置。

五、需提前进场布置会场的,应在审批表上注明布置会场的时间、人员等情况。由校外单位负责布置会场的,使用单位应安排本单位人员在现场进行配合和监督。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负责整理会场,拆除会标,恢复会场的桌椅以及其他有关设备的摆放位置,关闭门窗、电灯、空调等,并清理好垃圾。

六、会议室的音响及多媒体设备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使用单位须于会议前联系后勤管理处,由其安排工作人员保障会议期间的设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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