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办公场所内务环境整洁情况督查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

为迎接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预评估、正式评估现场考察,营造洁净、有序的办公环境,树立严谨、文明的工作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办公场所(含教研室、会议室等)内务环境整洁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上午

二、督查部门

仓山、白马校区校区办,金山校区

二、整洁标准

1.办公场所放置学校统一配置的办公物品,物品摆放整齐,不放置与办公环境不相协调的其他物品,私人用品收纳于橱内或抽屉内;

2.办公场所的门窗(含框)、地面、走廊、牌匾(含处室、系部、机构的标识牌和去向牌等)等保持洁净;

3.办公场所的书籍、报纸、文件资料等非常用的置于文件橱内,常用的或确需放置橱外的摆放整齐。过时的旧报纸、旧资料等及时清理。

4.办公场所的扫帚、抹布、水桶、毛巾、肥皂等卫生洁具摆放在合理位置上,不放在明显位置或随意乱放。

5.办公场所的室内电源线、网线、电话线等线路合理布局,不杂乱。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发动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按高标准开展本项工作。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应及时整改到位;

2.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所管辖的教室、画室、琴房、音乐厅、舞房、实训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用房等场所的内务环境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做好自查工作;

3.其他的迎评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落实;

4.自督查之日起至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束,全校办公场所均应保持内务环境整洁有序。

特此通知。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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