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组长:鲍仕梅、陈峰
副组长:郑晓生、谢福仁
组员:林琳、黄晖、陈凤玉、严桂泉、薛景、
林玲、陈秉龙、陈忠辉、唐川、管苇、
薛少红、程英、胥文玲、陈宁华、侯志宏、
吴丽芳、王标、王萍萍、林祥昊、王奕、
姜平、陈福榕、伊文婷、曾群、高羽、
陈志强、余深焰、隋玉玲、吴丽珍、苏静
(二)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琳兼任,副主任由严桂泉、薛景、余深焰兼任。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各部门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组织人员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1.加大学校硬件建设和改造力度,尽快完成危旧房屋改造,全面整治校园环境。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灭鼠、清除越冬蚊卵专项行动,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不留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学校官网、微信、微博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学校驻地疾控部门和相关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取消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社会实践、实习应暂缓进行。暂停培训等教学活动。
(4)教室、实训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舞蹈厅、画室、琴房、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学校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登革热、新冠肺炎、肺结核、病毒性腹泻的疑似病例,将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省教育厅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将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省教育厅批准。
(2)班级或学校采取停课措施时,将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3)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师生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将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八、保障措施
学校安排充足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