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1年中秋节假期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9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部分教职工在福州休息,需加班教职工在岗工作,各学院任选一天安排学生开展一次线上活动。

2.9月20日(星期一),全体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全校学生按原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实施线上教学。

3.9月21日(星期二)中秋节,全体教职员工放假。需加班教职工在岗工作,在校学生不出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离开福州市区。

4.三所附属幼儿园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放假。

二、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使命。严格实施《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闽幼高专〔2021〕51号)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九个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扛起职责,压实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措施;各校区要统筹抓好假期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 全体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掌握高中风险等级信息及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管控地区,做好自我防护,做到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3.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个人卫生习惯;不去人员聚集性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坚决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一旦出现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尽快就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如有高中风险地区、封控管理区旅居史或重点人员接触史的,要主动向所在学校、居住社区报告。对因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4.严格请假审批管理。全体教职工一律不离开福州市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福州市区,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先由所属部门、学院、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批准,最后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审批。

5.加强值班管理。假日期间,校领导在岗带班。党政办、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正常上班;各学院须有1名领导(院长或书记)在校在岗带班,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同志、辅导员等有关人员正常上班。其余各处室负责人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值班,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加强学生管理。学生工作部制定并执行学生在校管理方案,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取消一切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学生在宿舍不串门、不聚集,减少校内人员流动。心理健康中心要及时排解学生的焦虑和不良情绪,尤其对尚在隔离期的学生、重点人员及暂未返校师生给予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同时加强家校联系,确保沟通信息渠道畅通。

7.加强教学管理。9月14日起,全校课堂教学全部转为线上教学,教务处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组织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8.强化后勤服务保障。后勤管理处膳食科要加强食堂用餐及食品安全管理,加大线上点餐服务,实行错峰用餐。学生工作部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学生不点校外外卖。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各自尽责,认真做好学生在校配餐的相关工作,保障师生在校园内的学习、生活、工作等需求。

9.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严把校门关,严格落实身份核验、亮健康码等措施,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各单位要对各自所属场所进行安全大排查,注意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问题。

10.坚持做好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人事处负责全体教职工的信息摸排报送;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学生健康排查,按照日常“每日一报”程序进行报备,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请全校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防疫工作,携手共抗疫情、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福幼的力量。

专此通知。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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