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贵重物品出入校门安全规定

发布者:保卫科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1

为了保护在校学生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学生,贵重物品的失窃,方便学校各校区的保卫人员安全防范工作,特对学生贵重物品出入校门做如下规定:
1、学生因学习生活需要,需带电脑、乐器等贵重物品出校的,需到校区保卫科登记。
2、学生放假或因其它原因需带电脑、乐器等贵重物品出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校区保卫科核查、审批。
3、学生在传达室,须将其所带贵重物品和贵重物品审批出门条交门卫保安人员核对后,方可出校。
4、门卫保安人员需认真核对学生贵重物品和出门审批条,并对收上的出门审批条做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5、若学生再次将同样贵重物品带到校内,需重新到校区保卫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