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机关各处(直属科、室、馆、中心)、附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预【2017】48号),以及《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管理办法》(闽幼高专【2016】7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提前做好2018年学校资金的调配,全面掌握各部门资金需求,现将2018年校内预算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积极稳妥组织预算收入,量入为出编制预算开支。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定申请经费的预算项目和额度。项目排序上,集中有限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
(三)各部门要结合下年度工作重点编制2018年本部门预算,周全考虑执行环节中经费上可能出现的变动,将问题前移,努力在编制环节予以合理解决。
(四)坚持勤俭办学原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财【2017】10号),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比例。因此,需严格控制2018年一般性支出(如:办公费、会议、印刷、燃油、培训、差旅、水电、三公经费、房屋建筑构建等)。
二、报送内容
(一)收入预算
除学费、住宿费外,各部门有收入事项的,需编报2018年收入预算,并填写《2018年收入预算表》(附件1),项目如:资产(资源)处置收入预算、房屋出租收入预算、科研经费收入预算、继续教育收入预算、捐赠收入预算、经营性收入等(如: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学前系领域观摩培训等)。
(二)支出预算
1.日常教学管理运行经费、教师学习经费、行政部门日常办公经费预算,由财务科按照教务处提供的《2017年底在校生信息表》(附件3)和人事处提供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一览表》(附件4),结合人均标准统一核定。各部门只需报送项目经费需求。
2.校内人员的工资、各项津贴预算,由人事处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额的基础上编报(全口径,含见实习下点津贴、教学奖、科研奖等、经营性人员支出等),其他部门无需单独上报。
3.设备采购预算,各部门采购需求请向后勤处提交申请,由后勤处统一报送(2017年10月已报送且无调整的无需再报)。后勤处在全校范围内,本着统筹安排、轻重缓急、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预算。
4.房屋修缮预算,各部门应本着节约、急需的原则,向后勤处提交维修计划(2017年10月已报送且无调整的无需再报)。后勤管理处在全校范围内综合考量,结合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酌情安排,形成2018年度学校维修工程预算,报送财务处。另外,2017年底以前已完工维修工程未结清项目需在2018年进行结算的,需同时报送以前年度维修工程欠款预算。
5.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由学工部统一报送。
6.创收项目年初暂不安排相应的预算支出,待有收入后按相关规定申请追加预算开支。
三、报送流程
(一)2018年校内预算由各部门申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送财务科。
(二)财务科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等,结合2017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各部门预算方案进行测算、分析、核查,与各部门沟通协商后,汇总编制学校2018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和相关控制数,提出2018年度校内预算草案。
(三)财务科将2018年度预算草案向分管校领导征求意见,征得同意后,提交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审定后,分别提交校务会和党委会审议决定。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预算表请按重要性排列。
(二)预算时要有前瞻性、谨慎性的意识,并要确保预算的可执行。
(三)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评估(评价)指标,请务必按照相应的标准,安排到位,执行到位。
(四)报送时间: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217室。联系人:陈宇凌。电话:87935626。
(五)报送材料要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l2011@fjys.edu.cn,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一份。
附表:
![]() | 1、《2018年收入预算表》 |
![]() | 2、《2018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 |
![]() | 4、《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一览表》(人事处) |
财务科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