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根据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差旅、会议培训费等公务活动中公务卡的使用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务必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根据《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务卡财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要求,教职工在办理支付公务活动费用时,除实行银行转账外,发生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公务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中差旅机票要按照相关流程购买公务机票,如购买非公务机票,需提供同时刻、同航班、同等舱位公务票市场机票价格,做为报销依据。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二、确保公务支出票据真实、完整、合规。使用公务卡消费后,应妥善保管消费凭证,报销时须同时提供发票及公务卡消费记录(POS小票或银行账单截图等),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三、及时办理公务卡相关业务。尚未办理公务卡或卡片遗失、损坏的编内、编外教职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尽快联系财务科办理。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财务科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