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9] 作者:[] 阅读量:[]
闽幼培 [2016]24 号
关于商请协助做好“十二五”第十二期福建省幼儿园
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参训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园长: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师〔2016〕2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础教育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12〕117号)精神,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承担“十二五”第十二期福建省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经研究决定,本期培训班于2016年9月24日至30日在福州开展第一阶段集中研修。经贵园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核准,贵园 老师为“十二五”第十二期福建省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请贵园协助安排其参加本期培训。
专此函告,敬请支持!
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