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作者:[人事处] 阅读量:[]

各处(部、室、科)、系(部)、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下发,请各系(部)对照文件精神,在4月6日前将本部门拟推荐人员的名单报送校人事处林惠。

附件1-5

附件1-5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7年3月29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新世纪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青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医学类、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评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高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确定入选名单(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各高校应结合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考虑到高校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存在的差异,我厅在组织专家评审时,采取“分组竞争、组内择优”的方式,遴选“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人才共220名左右;

(四)为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请各高校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我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高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一)关于校内推荐情况的函件(加盖学校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校内评选过程、评选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二)“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各1份)。同时参评“杰青计划(平台专项)”的,请在汇总表中注明,否则视为不参评;

(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每人5份);

(四)《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每人5份)。

各高校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7年4月21日前寄达我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 jytkjc@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吴舒伟,联系电话:0591-87091238。

 

附件:1.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和“杰青计划”推荐名额

2.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3.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4.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5.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