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0] 作者:[教务处] 阅读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要求,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于2022年5月28日下午统一组织实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考生。
二、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22年5月23日14:00至5月27日16:00,登录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fjys.edu.cn)进行网络报到,并打印随机编排的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2.测试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14:30-16:10,考生须严格按照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公告》要求,于2022年5月28日13:15持打印的测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到相应考点参加测试,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根据考点要求,有序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若体温≥37.3℃,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考点处置安排。
4.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考生进入考场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5.根据《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要求,进入考场时,考生自带黑色水笔、铅笔、橡皮擦、12色油画棒、12色水彩笔,其他材料由主考方提供。若自带其他水彩笔和物品,均需按要求统一存放。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6.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带以及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测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若有携带的,须放在考场门口“非测试物品暂放处”。
7.考生进入考场须对号入座,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考生号等信息,不得提前作答。凡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1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测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须带齐个人物品按照指定路线离开考点。
11.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在答题过程中,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有其它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准询问其他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或擅自借用其他考生的文具、画具,或偷看、抄袭他人的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或换卷、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
12.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起立将自己的试卷放在桌面上,站在桌子另一侧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离开考场。
13.测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场发放的试卷、试题、草稿纸等材料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4.考生在测试期间,须全程服从考点测试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各项纪律。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三、成绩查询
1.考生于2022年6月3日18:00后,登录网址www.fjys.edu.cn,根据提示,进行成绩查询。
2.对本人测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在测试成绩公布后两天内(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申请成绩复查,只查分,不查卷(含测试过程、录像监控等)。
联系电话:0591-87912254;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测试考点与联系方式(点击链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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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考点与联系方式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