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作者:[后勤管理处] 阅读量:[]
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床架等调剂资产搬运服务
三、项目内容:
(一)床架等调剂资产搬运服务。最高限价为495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含税价)。
(二)搬运物资基本情况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单位 |
去向 |
备注 |
1 |
单人式课桌椅 |
150 |
套 |
仓山校区 |
|
2 |
床架及床板 |
400 |
套 |
仓山校区 |
含拆卸
|
340 |
套 |
金山校区 |
|||
3 |
空调 |
56 |
台 |
仓山校区 |
含拆卸
|
10 |
台 |
金山校区 |
|||
20 |
台 |
附属三园 |
|||
4 |
简易鞋架 |
180 |
套 |
仓山校区 |
|
(三)出发地:原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7号)
(四)目的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金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浦上工业集中区鼓楼园15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三园(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639号)。
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现场以实际搬运数量为准,包含拆卸、运输等服务。另外,物资拆卸、搬运到指定校区后,供应商需配合校方实际需求将指定物资搬运至具体楼栋、楼层或教室。
该项服务需于开价之日起即刻开展,并于11月12日完成所有搬运工作。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六)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11月8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联系人:徐老师,0591-87952087。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为11月8日9:00-17:00。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9日10:00。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联系人:徐老师,0591-87952087。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请复制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1.采购项目报价单
2.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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