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9] 作者:[] 阅读量:[]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文件精神,在学校领导与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10月31-11月6日,艺术教育学院陈纯灵、陈丰、张钰、申毅四位教师前往深圳参加教育部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器乐艺术指导)师资培训班。四位教师经过五天紧张的学习,从器乐艺术指导标准、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规划原理及案例、器乐演奏技巧、音乐简史与教学、高效能全素养音乐启蒙教学法、考点建设及考评员事务、研讨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深入学习。并通过笔试、编写教案、说课、现场器乐演奏等紧张激烈的考试环节中脱颖而出,顺利结业,均获得“1+X”器乐艺术指导师资培训证书及考评员证。陈纯灵老师被评为优秀学员。
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新时代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器乐艺术指导职业证书是目前教育部认可、备案的仅次于教师资格证的艺术教育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含金量较高。也是学生毕业后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公益文化部门、艺术工作室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艺术培训教学岗位群的从业资格证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1〕6号)》,我院在成功申报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中的“器乐艺术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目前进入筹备考核站点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根据人才培养大纲,持续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与考核站点建设工作,深度产教融合,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素养,提升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能力,深化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推进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而不懈努力。
培训证书
参训教师合影留念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