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直妇〔2015〕1号
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省教育厅
直属机关五好文明家庭的决定
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学校)妇委会:
近年来,厅直属机关各妇女组织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厅直属机关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传统美德和时代特色的文明家庭典型,为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经厅机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学校)评选推荐,厅直属机关妇委会、厅机关文明办决定,授予林曦等34户家庭2013-2014年度省教育厅直属机关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希望厅直属机关广大家庭以五好文明家庭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争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再立新功。
附:2013-2014年度省教育厅直属机关五好文明家庭名单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妇委会、厅机关文明办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