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抓好民生保障的相关精神,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送温暖行动的通知》要求,省总工会决定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工会送暖·福地同春”主题送温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3日。
二、活动对象
(一)困难职工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受各类灾害、罹患重病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
3.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
4.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二)重点群体职工
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
2.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职工,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艰苦岗位职工等。
3.先进职工。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重大活动、重要任务、重点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等。
2025年送温暖摸排出的困难职工,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2026年送温暖慰问范围。其他符合《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闽工〔2023〕8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中“纾困帮扶”“一般性慰问”的对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走访慰问。
三、主要举措
(一)暖在信念·思想引领践初心。以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驿站,宣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职工群众的深切关怀,展现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举措,生动呈现职工群众身边的温暖变化。围绕“十五五”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与重点产业,紧扣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广泛动员职工统一思想、奋发作为,积极投身建功立业实践。
(二)暖在心间·精准帮扶显真情。落实全国总工会推广的“十条线”工作法,深入开展困难职工摸底排查。一是通过对工会系统帮扶救助过的建档困难职工“回头看”,确定返困职工;二是通过企业帮扶困难职工名册确定本企业生活困难职工;三是通过民政系统低收入人口信息平台确定家庭收入低的职工;四是通过人社系统确定工伤职工;五是通过乡村振兴系统与乡镇政府确定困难农民工;六是通过教育系统确定贫困生家庭成员;七是通过公安、保险、医疗等系统确定非工伤意外伤害职工;八是通过残联系统确定困难残疾职工;九是通过卫健系统确定患职业病职工;十是通过民政、公安、消防、应急等系统确定因公牺牲职工家属。对摸排出来的困难职工,符合低保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帮助对接政府兜底保障政策;符合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认定条件的,及时建立困难档案,根据困难情形开展帮扶;符合我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条件的,及时开展纾困帮扶和专项救助,做到“应纳尽纳、应助尽助、应帮尽帮”。
(三)暖在一线·走访慰问强信心。关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劳动关系风险矛盾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紧盯建筑工程、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重点行业,聚焦受灾、受外贸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小微企业、条件艰苦企业等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困难成因,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和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劳动模范、一线职工等,详细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落实全国总工会有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走访”活动要求,结合送温暖行动总体安排,省级、地市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和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成效等(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暖在守护·稳岗维权促和谐。持续开展“工会送岗、乐业八闽”专项工作,宣传推广“就业帮扶云”并开展“春送岗位”等活动。推广“求学圆梦行动”“工匠学堂”等培训项目,助力职工技能提升与企业稳岗育才。走访调研困难企业,推动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免申即享”,积极向党政反映企业诉求,助力纾困发展。加强劳动法治宣传,用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与12351服务热线,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欠薪治理冬季行动,对因欠薪陷入困境的农民工,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与生活救助。同步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完善应急预案,稳妥防范化解风险,维护职工队伍与社会大局稳定。
(五)暖在家园·多元服务送温馨。充分发挥全省工会驿站作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会驿站节日期间“不打烊”,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休息、饮水、热饭、取暖、如厕等基础性服务,延伸拓展思想引领、健康服务、权益维护、“工会爱心互献”、骑行换电、优惠餐食等多样化暖心项目。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加强和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帮助农民工解决春运返乡返岗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节后返闽复工农民工给予部分交通补助,助力顺畅返岗。同时,关心关爱就地过年的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节日坚守岗位职工,通过送年货、送年夜饭,组织体验年节年俗活动等方式,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四、慰问标准
(一)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认定的在档困难职工:帮扶标准根据2026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下拨情况确定,各地按照《工作规范》中“一般性慰问”的标准,可叠加开展慰问,每人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教科产业一般不存在此类职工)
(二)非在档困难职工:按照《工作规范》中“纾困帮扶”“一般性慰问”的标准执行,每人慰问金最高不超过当地低保12个月总和,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三)重点群体职工:慰问金按照《工作规范》中“一般性慰问”的标准执行;发放慰问品的送价值200元左右物资,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全国总工会慰问组慰问的对象:按照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要将送温暖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构建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要结合送温暖慰问活动深入开展调研,掌握职工生产生活、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重点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会驿站运营情况等,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户外劳动者对工会驿站建设的意见建议。坚持“企业主体、市县落实、省级负责、全国统筹”原则,依托“职工之家”APP平台,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更新与精准管理。做好“职工之家”APP中送温暖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新增的困难职工要及时建档;在五个工作日内准确录入慰问金发放等帮扶信息,提升管理效率与数据实效。
(三)切实转变作风,减轻基层负担。所有送温暖活动务必轻车简从、务实高效,直接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服务职工群众。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确保把精力与资源真正用于帮扶职工、解决问题。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于2026年2月13日前将202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表格另行下发)报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陈婧,联系电话:0591-87710783,邮箱:fjghbz@163.com。
附件:2026年送温暖期间走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施方案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2026年福建工会送温暖期间走访新就业
形态劳动者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送温暖行动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爱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工会服务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水平。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用工合作企业建会入会情况,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采取的措施;
(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基本权益保障情况及其急难愁盼问题;
(三)12351热线服务、协商恳谈、阵地建设、劳动关系协调、困难帮扶等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重点工作落地成效,工作难点及下一步建议等。
二、走访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参与人员
省总工会和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领导。兼职领导不参加走访慰问。
四、走访方式
省总工会领导前往所联系设区市1-2个,设区市总工会领导前往所辖县(区、市)1-2个,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尽可能实现所辖行政区划全覆盖。省、市两级工会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与走访面对面交流。走访期间,请走访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职工之家”APP填写调查问卷,因网络条件限制不能线上填写的,可填写纸质问卷(具体见附件)。
五、走访对象和走访数量
(一)走访对象
1.被列为工会送温暖对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重点是依托12家头部平台就业的、曾得到过工会维权服务的四类重点群体等。应兼顾四类重点群体的代表性和均衡性;
2.12家头部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用工合作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3.适当访谈一些熟悉情况的平台企业工会干部(以下简称“工会干部”)。
(二)走访数量
全总分配我省名额不少于1000人,其中“劳动者”不少于800人,“负责人”不少于100人,“工会干部”不少于100人。按照四类重点群体比重测算并考虑各地工作平衡,各设区市总工会走访人数(含全总领导、省总领导走访)分配如下:
市级 | 走访人数 | 劳动者 | 负责人 | 工会干部 | 提交访谈 记录份数 |
福州 | 260 | 208 | 26 | 26 | 13 |
厦门 | 180 | 144 | 18 | 18 | 9 |
漳州 | 100 | 80 | 10 | 10 | 5 |
泉州 | 160 | 128 | 16 | 16 | 8 |
三明 | 60 | 48 | 6 | 6 | 3 |
莆田 | 60 | 48 | 6 | 6 | 3 |
南平 | 60 | 48 | 6 | 6 | 3 |
龙岩 | 60 | 48 | 6 | 6 | 3 |
宁德 | 50 | 40 | 5 | 5 | 3 |
平潭 | 10 | 8 | 1 | 1 | 1 |
合计 | 1000 | 800 | 100 | 100 | 51 |
(三)调查问卷和代表性访谈记录
调查问卷只需受访“劳动者”填写,即受访“劳动者”均应填写,发放总量应不低于各设区市总工会走访人数的80%。各设区市总工会还须按不低于走访人数的5%,提交代表性访谈记录;代表性访谈记录根据给定的访谈记录单进行整理。
六、资金安排
走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价值200元左右慰问品。所需资金从省总工会2026年送温暖资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慰问款中列支。
七、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总工会于12月29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走访情况及有代表性的访谈记录。
(二)全总每周进行调度,省总工会将于12月17日、12月24日根据全总调度情况向各地通报问卷调查发放进展情况。
(三)调查问卷、访谈提纲、访谈记录单及相关表格均由全总统一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