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26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擦亮廉洁底色、强化责任担当,构建正气充盈的廉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2.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负责人;

3.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纪检干部。

二、时间地点

时间:11月17日上午8:40—10:30

地点:“苍霞人家”生活馆、福州古田会馆

三、参观学习内容

1.参观“苍霞人家”生活馆。重走习近平总书记在闽足迹,观看“纸褙棚屋”图片展,聆听“三下苍霞”故事,实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推动福州棚屋区改造的创新理念和生动实践,感悟“请给群众捎个话,政府会把好事办好”承诺中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真挚情怀。

2.参观福州古田会馆。观摩学习家规家训、道德讲堂、清风书场、会馆文化等展区,观读名人家训,从中体会福州诚信廉洁的家风传承、商贾文化,体验诚廉文化的深厚内涵。

四、出行安排

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廉洁教育活动的领导,请于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8点40分在仓山校区礼堂侧门榕树下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活动地点。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此项活动旨在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擦亮廉洁底色、强化责任担当。活动对象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结束后自行在所在支部开展“大家谈”活动,交流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2.严明活动纪律。参加对象应着正装,佩戴党员徽章、校徽。参观期间自觉维护秩序、服从安排,禁止在馆内喧哗。原则上不得请假,遇上课、公出等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备校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