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直属机构:
“五一”、端午将至,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新征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结合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当好作风建设的带头人、新风正气的引领者,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知责明责尽责担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作风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抵制低俗奢靡等不正之风,从小事小节上砥砺品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二、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严明勤俭廉洁过节的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公款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车辆踏青游玩和探亲访友;严禁奢侈浪费,不准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讲排场、搞攀比行为;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等违法问题;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随意派任务、要材料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严禁作风飘浮,不准在值班值守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或违反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立足自身职能履行好监管职责,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充分利用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学校建设贯通起来,充分展现学校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的新变化。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监督“探头”作用,对发现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校纪委。学校纪检部门要聚焦监督重点,提前谋划部署,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综合施策纠治节日“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节日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1.来信请寄: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邮编:350007);2.举报电话:0591-83457935;3.网上举报:fbk@fjys.edu.cn。
中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