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实践教学见实习经费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6-03浏览次数:1

各系:

根据“ 闽幼高专教〔2015〕33号关于印发《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教育见实习教师指导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请各系做好2015年度实践教学见实习经费使用的申报工作,以便教务处审核上报。

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经系部审核、签字并盖章的2015年度结算清单。

教务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