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委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福建省高校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这是我省首次出台的针对高校实体书店的扶持发展措施。
《通知》要求,各高校党委要按整体规划、科学建设、规范运行、师生受益的原则,制订方案、抓好落实,并在场所使用、经费投入等方面优先保障。将高校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学校建设重要内容,并积极配合省文明办,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文明学校考评体系,作为高校创建文明学校的考评内容之一。
《通知》还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做好对高校实体书店建设的指导和扶持。鼓励和支持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以租赁、受托等方式使用高校自有房产,用于发展实体书店连锁经营;鼓励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以及学生密集区建设综合性书城。
有关部门和高校对各高校属于自有固定资产的场所用作书店的,应区别于一般商业服务设施,按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制定相关优惠措施,扶持书店可持续发展。支持学生社团和学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鼓励高校实体书店成为大学生创业和社会实践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