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暨专题研讨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4-06-27浏览次数:37

2024年6月2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在系部楼601会议室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暨专题研讨,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参与。

会议伊始,张丹凤同志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七到九章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和解读。她强调,支部全体同志要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并把自我革命、遵规守纪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随后,陈雨露同志引导与会教师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与实际工作,围绕《条例》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相关内容,开展交流研讨: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郑舒丹

《条例》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 张惠娟

要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规党纪熟记于脑,牢记于心。并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同时把学习贯彻与工作、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潘昭慧

工作纪律是个人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反映,是党内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以生为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担当作为,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方春兰

经过对《条例》的深入学习,深刻体会到了党的纪律严明和规矩的重要性。条例是党的生命线,它明确了党员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保障。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对于高校思政教师来说,既是工作准则,也是自我约束的标尺。生活纪律是廉洁纪律的基础,作为学生的引路人,要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时刻注重自身品德修养,积极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观,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筑牢思想防线,树立行为标杆。严格遵守学校工作制度,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不推诿扯皮。认真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处按党的要求去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微信图片_20240906152120.jpg

微信图片_20240906152127.jpg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