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14-02-19浏览次数:1

为表彰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毕业生,我校将开展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4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各系按照各专业2014届毕业生总数1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校评审委员会按照各专业2014届毕业生总数10%的比例评定最终人选。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学习认真。

2、在我校学习期间,五年制学生至少三次获得校级“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奖励;三年制学生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奖励。

3、在校学习期间,学业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15%之内,无不及格科目,且教育实习成绩优秀。

4、在我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操行总评为优(即平均在90分以上),且毕业离校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文明离校。

四、评选程序

1、2月28日前,经所在年级推荐,候选学生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报所在系审核。   

2、3月7日前,各系拟定候选人名单,并在系内张榜公示3天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3月21日前,各系将《审批表》、《一览表》及学生个学期学习成绩表(包括教育实习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校学工部(同时应发送《审批表》、《一览表》的电子文档)。

4、4月4日前,完成学校各项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