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29号)精神,2018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2017级大学新生在2017年度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补缴2017年9月至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60元/人。
三、参保缴费方式
登入易班,进入“易班网”校本化平台进行操作。(缴费流程见附件1)
四、减免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对象的认定,由高校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07﹞32号)规定执行,我校参保困难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总参保人数的20%。各系待参保结束后按要求统一上报困难学生名单。
学工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