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请系部根据《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认定工作,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向学工部报送评审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减免申请表》(打印后按表格规范填写审批);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减免拟认定学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请系部根据推荐顺序排列候选人序号(序号前的优先)。
二、学生原则上只能就当前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特别严重或近期遭遇重大变故严重致困的,可以就当前学年和过往学年申请学费减免。
三、认定对象不应局限在欠费学生范围内,应在全体贫困生内充分宣传,让学生知晓,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做到应助尽助。
四、各系评审学费减免,形成初步的补助人员和补助金额方案后,应提前报学生工作部统筹。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系报告情况对减免金额进行再分配。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