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4

各系:

请系部根据《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认定工作,并于2018323日前向学工部报送评审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减免申请表》(打印后按表格规范填写审批)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减免拟认定学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请系部根据推荐顺序排列候选人序号(序号前的优先)

二、学生原则上只能就当前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特别严重或近期遭遇重大变故严重致困的,可以就当前学年和过往学年申请学费减免。

三、认定对象不应局限在欠费学生范围内,应在全体贫困生内充分宣传,让学生知晓,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做到应助尽助。

四、各系评审学费减免,形成初步的补助人员和补助金额方案后,应提前报学生工作部统筹。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系报告情况对减免金额进行再分配。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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