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学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20-09-15浏览次数:1

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学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 号)、教育部关于高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 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4日(星期日),全体学生放假。

2. 10月5日(星期一)至10月10日(星期六),全体学生正常上课。

二、工作要求

(一)学生请假离校

1. 省外学生。已返校的不得请假出省返家;离开福州市须经系书记审批同意,系书记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备;住校实行公寓晚查房,按规定自测体温上报。

2. 省内学生。按所在系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可返家,但不得离开本省;应以班级为单位填报《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离校汇总表》(见附件),返家后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 经审批离校的学生,9月30日下午12:00后可离校,10月4日19:00前必须返校。

(二)留校学生管理

1.放假期间,学生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校园,确需外出的应在当晚门禁时间前归校(9月30日晚、10月1—3日为20:00,10月4日为19:00)。

2.放假期间,公寓晚查房时间为21:30,查房情况由学工部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3. 放假期间,校园保持半封闭管理,学生入校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并严格遵守晨、午、晚体温自检上报等各项防控制度。

三、注意事项

(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

各系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工作,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掌握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1. 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旅途中或外出期间个人自我防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遵守学校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积极预防秋、冬季节其他传染疾病。

2. 注重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餐馆就餐;不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及时向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

3.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二)强化疫情防控

1. 各系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审核学生离校申请,严格把关,从严审批,严格审查复核。省外学生请假离开福州市须由系书记签批,省内学生请假离校返家汇总表须经系副书记签批。

2. 放假期间,各系应严格落实“一生一档”学生健康信息填报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每日晚21:00前将“一生一档”异常情况报送学工部严艳丹同志处。

3. 留校学生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各系应严格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情况报告和处理流程》,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理。

(三)强化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

1. 各系应通过班、段会课等渠道,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请假离校和校园管理各项要求,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

2. 违反本通知相关管理规定者,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从严从重予以学校纪律处分。

(四)加强对留校学生关爱和管理

1. 国庆、中秋节日,各系应组织安排相关活动,与留校学生共庆祖国生日,欢度中秋佳节。

2. 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清洁,每天开窗通风,做好个人卫生,外出锁好门窗,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合理安排学习和休闲时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等。

(五)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放假期间,学工部统一安排辅导员、生活老师值班。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按照岗位要求履行值班职责,对特殊学生群体保持重点关注,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值班干部并妥善处理,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四、其他事项

各系应于9月29日上午9:00前,将假期每日住校学生总人数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gb@fjys.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请假离校

汇总表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