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团委荣获“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作者:团委发布时间:2010-03-01浏览次数:6

近日,在团省委开展的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中,我院团委被团省委授予“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我院共青团组织多年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我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帮助下,扎实推进团的各项建设,坚持以“依靠党建带团建,围绕大局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工作思路,统一工作部署,以争创“五四红旗团委”的活动为载体,以基层团组织“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建设为依托,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加强团委及基层团支部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此次院团委被授予“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使我院共青团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展开新的局面。今后,院团委将继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先锋性和党的助手的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到学院的建设发展中,不断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附:
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决定

团闽委[2009]108


各市、县、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省军区、武警、公安边防、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
 近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紧密围绕“两个全体青年”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团的基本职能,不断深化团的“三级联创”活动,着力推进基层团建创新,基层团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团的基础建设工程上新水平,激励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而努力奋斗,共青团福建省委决定,授予福州软件园团工委等10个基层团委“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授予厦门大学法学院团委等43个基层团委“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授予福建省检察院团总支等10个团(总)支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荣誉,授予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十三桥社区团支部等90个团(总)支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
希望受表彰的基层团组织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全省广大基层团组织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切实重视和加强团的建设,以创新促落实,以创新促深化,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的贡献。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2009年11月23日

附:1.2008-2009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名单
2.2008-2009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名单
 
附件1
2008-2009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名单
省直单位:
1、福建省交通厅团委
2、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团委
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团委。
高校:
1、厦门大学法学院团委
2、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团委
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团委
4、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团委
5、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团委
6、福建工程学院团委
7、福建中医学院团委。
福州市:
1、福州软件园团工委(标兵)
2、晋安区教育局团委
3、福清市高山镇团委
4、长乐市吴航街道团工委
5、福州市第三中学团委
厦门市:
1、厦门机电集团团委(标兵)
2、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团工委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团委
4、厦门第一中学团委
漳州市: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团委(标兵)
2、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团委
3、长泰县陈巷镇团委
4、云宵县第四中学团委
泉州市:
1、晋江市青阳街道团工委(标兵)
2、惠安县洛阳镇团委
3、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团委
4、泉州市公安局团委
三明市:
1、三明学院团委(标兵)
2、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供电局团委
3、宁化县水茜乡团委
4、大田职业中专学校团委
莆田市:
1、莆田第二中学团委(标兵)
2、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团委
3、仙游县书峰乡团委
南平市:
1、建瓯市房道镇团委(标兵)
2、政和县石屯镇团委
3、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团工委
4、南平第一中学团委
龙岩市:
1、上杭第一中学团委(标兵)
2、连城县职业中专学校团委
3、福建米兰春天量贩有限公司团委
宁德市:
1、福鼎第三中学团委(标兵)
2、福安第二中学团委
3、宁德电业局团委
4、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团委省属企业:
三明电业局团委(标兵)
2、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团委
3、中国水电十六局机电制造安装分局团委
4、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团委
5、南昌铁路局永安车辆段团委。

省武警:武警福州支队团委
省边防:武警泉州市边防支队团委
省消防:武警宁德市消防支队团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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