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第二幼儿园荣获省直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作者:团委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3

日前,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认定2015年-2017年省直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团闽委工〔2015〕1号),我校附属第二幼儿园被授予省直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迁入新园以来,我校附属第二幼儿园在“与青年文明号同行,用爱描绘彩虹童年”为主题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积极弘扬职业文明、拓展活动领域、丰富活动载体、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成长成才,并取得明显成效。12月3日上午,省直团工委“青年文明号”工作考核组一行3人在校团委胡华荣副书记的陪同下,对幼儿园团支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评议与审核。考核组成员全面细致地参观了幼儿园生动童趣的户外活动场地、各具特色的班级环境及规范化的功能设施等。随后,考核组成员听取了团支部创建工作报告,认真审阅了“青年文明号”各项创建材料。考核组成员对我校附属第二幼儿园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幼儿园创建工作的热情和取得的成效,希望幼儿园能继续发挥辐射作用,惠及更多的家庭和孩子,同时能充分发挥团员青年优势,以点带面,将“彩虹课程”品牌化,取得更高的荣誉和更丰硕的成果。


听取创建工作报告



考核组一行考察幼儿园环境



考核组成员同幼儿园领导及团干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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