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闽委工综﹝2016﹞5号
关于在省直单位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学校)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省直单位团员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省直单位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奉献的青春最美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以学雷锋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创新方法,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主要实施以下“六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以3月5日“学雷锋日”为契机,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雷锋日记、故事和语录,观看雷锋影像资料,举办诗歌朗诵、读书征文比赛,召开学习雷锋精神座谈会,唤起团员青年对雷锋精神的记忆,加深对“中国梦”内涵的理解,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不断增强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
2.开展一次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结合3.12植树节,通过义务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种植“18岁成人纪念树”等方式,实施“身边增绿”计划。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培育团员青年关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省直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长汀经验,努力推进“生态美”建设。
3.组织一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献血公益活动,普及献血知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组织一次团员青年集中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传播“血液爱心”和青春正能量,倡导“我青春、我献血、我快乐”,为号召健康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一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省直各单位对口帮扶的社区实际和“省市共建”工作需要,组织团员青年以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特困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护绿保洁、法律援助、家电维修、健康咨询、义诊服务、文化宣传、防灾避险普及等活动,不断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
5.组织一次下基层结对帮扶活动。结合省直各单位对口帮扶的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挂钩帮扶的乡(镇)、村实际,组织团员青年以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残疾人、重病患者、“五保”人员、贫困学生、特困家庭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入户调查、心理咨询关怀、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就业帮扶、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活动,不断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项目化、社会化。
6.组织一次典型宣传。把学雷锋与学郭明义、詹红荔、陈黎华和团内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相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邀请各类道德模范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举办道德讲坛,与团员青年面对面交流,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直单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性,立足实际,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切实将各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好。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省直单位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总的要求,本着“统一行动,统一主题”的原则,在主题活动的框架下,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独具特色的子项目、子活动,丰富主题活动内涵。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策划,迅速开展活动,要在活动及宣传的显著位置突出团旗、团徽和志愿者标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充分展示省直单位团员青年良好的社会形象。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开展的活动情况总结、视频、照片等资料报送省直团工委。
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抄送: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团省委,省直机关文明办,邱荣
同志、林倩同志。
关于在省直单位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学校)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省直单位团员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省直单位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奉献的青春最美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以学雷锋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创新方法,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主要实施以下“六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以3月5日“学雷锋日”为契机,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雷锋日记、故事和语录,观看雷锋影像资料,举办诗歌朗诵、读书征文比赛,召开学习雷锋精神座谈会,唤起团员青年对雷锋精神的记忆,加深对“中国梦”内涵的理解,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不断增强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
2.开展一次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结合3.12植树节,通过义务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种植“18岁成人纪念树”等方式,实施“身边增绿”计划。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培育团员青年关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省直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长汀经验,努力推进“生态美”建设。
3.组织一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献血公益活动,普及献血知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组织一次团员青年集中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传播“血液爱心”和青春正能量,倡导“我青春、我献血、我快乐”,为号召健康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一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省直各单位对口帮扶的社区实际和“省市共建”工作需要,组织团员青年以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特困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护绿保洁、法律援助、家电维修、健康咨询、义诊服务、文化宣传、防灾避险普及等活动,不断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
5.组织一次下基层结对帮扶活动。结合省直各单位对口帮扶的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挂钩帮扶的乡(镇)、村实际,组织团员青年以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残疾人、重病患者、“五保”人员、贫困学生、特困家庭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入户调查、心理咨询关怀、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就业帮扶、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活动,不断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项目化、社会化。
6.组织一次典型宣传。把学雷锋与学郭明义、詹红荔、陈黎华和团内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相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邀请各类道德模范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举办道德讲坛,与团员青年面对面交流,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直单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性,立足实际,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切实将各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好。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省直单位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总的要求,本着“统一行动,统一主题”的原则,在主题活动的框架下,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独具特色的子项目、子活动,丰富主题活动内涵。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策划,迅速开展活动,要在活动及宣传的显著位置突出团旗、团徽和志愿者标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充分展示省直单位团员青年良好的社会形象。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开展的活动情况总结、视频、照片等资料报送省直团工委。
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抄送: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团省委,省直机关文明办,邱荣
同志、林倩同志。
(责任编辑:大学生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