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药品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5]来源:后勤管理处阅读量:[10]

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医务科药品采购

三、项目内容:

医务科药品采购。最高限价为3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含税价)。项目详见《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药品采购计划》。

(1)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药品品种、规格、数量,在3个日历天内将所需药品送达指定地点,供货地点为我校仓山校区、金山校区、白马校区(因存放需求,可能采用分批供货方式)。

(2)药品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所有提供的药品其有效期至少仍有1年及以上,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若服务期限内药品全部供货完成,则自动终止合作。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六)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咨询时间、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8月19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18650399832。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为8月19日9:00-17:00。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20日10:30。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18650399832。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另,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为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工作,本次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可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四)询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有以上四个情形之一的最低报价供应商,在1小时内无法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附件:

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药品采购计划

2.项目报价单

3.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药品采购计划.xlsx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docx医务科药品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