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纪念近代幼教先驱黄世明先生宣传片
三、项目内容:
按近代幼教先驱黄世明先生历史故事进行取景拍摄、旁白配音、设计剪辑、特效制作、成片美化等。
最高限价为4.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贰千元整,含税价)。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咨询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9月21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
联系人:廖剑生,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15),13696849585。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6时。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
联系人:廖剑生,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15),13696849585。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请复制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https://share.weiyun.com/GkLp9e24
1.***采购清单
2.***采购项目报价单
3.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服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