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认定2015年-2017年省直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团闽委工〔2015〕1号),我校附属第二幼儿园被授予省直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迁入新园以来,附幼二园在以"与青年文明号同行,用爱描绘彩虹童年"为主题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弘扬职业文明,丰富活动载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考核组一行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报告和审阅材料,对附幼二园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考核组希望幼儿园深化"彩虹课程"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将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的家庭。

考核组一行实地参观考察附幼二园创建工作

考核组听取创建工作汇报

考核组成员同幼儿园教师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