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3]来源: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阅读量:[2]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安排,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于2016年3月23日对我校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的主要对象是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任务
巡视工作的重点是监督检查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视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
三、巡视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
四、信访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反映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和被巡视单位处理。
五、联系方式
巡视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客观地反映问题。
1.联系电话:189 6591 2613(巡视组专用,开通时间为8:00-20:00)。
2.通讯地址:福州市邮政信箱705号中共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邮编:350007。
3.联系信箱一: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校区系部教研楼北门内侧。
  联系信箱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白马校区图书馆门口。
特此公告。
 
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