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要求,对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并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中有关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工作情况概述
在本学年里,我校坚持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原则,认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把推进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关键举措之一,认真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里,我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开信息数量
据统计,我校本学年度公开信息1630条,其中主动公开1630条(含学校官方网站787条、校报校刊149条、官方微博263条和官方微信286条、其他途径145条),依申请公开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关于招生就业信息63条,财务费用信息27条,资产管理信息61条,党务行政工作信息728条,人事信息51条,教学质量信息27条,科研信息101条,学生管理信息29条,学风建设信息9条。
(二)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
一是公开学校简介,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内部管理体制等内容。二是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学校领导、招生就业、以及交流合作等重点模块的基本情况。三是公开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学籍管理、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工作预案等规章制度。四是公开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学年总体工作以及学校重大活动等学校工作基本情况。五是公开《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2.招生考试信息
一是公开各类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五年制高职)招生方法、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期间遇平分考生的录取原则、办法。二是公开五年制师范类艺术专业面试成绩。三是公开各类招生录取分数线、录取考生信息。四是公开各类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
3.财务及收费信息
一是在学校官网财务科板块中,公开《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审批规定》《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差旅费报销规定》《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暂付款管理与核算办法》《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单位课外组织培训(或考务)经费收支管理规定》《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海西宝贝早教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务卡财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讲座课时与津贴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修订)》《福建省学校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系部创收活动和学生活动代办费管理规定》《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等21份管理规定。二是在财务科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在收费场所粘贴校长公告,公示各系、各年级、各专业的学费和代办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是向学生公示本学年各系、各年段、各班级代办费学年收支结算单和毕业班代办费结算单,详细列出本学年学生代办费收入总额、支出总额、结余总额以及毕业班代办费清退情况。四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校党委会2017年17号会议纪要通过的《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学校经费预算》。五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学校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三公"经费的使用批复,并公开2017年度学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批复。
4.资产管理工作信息
一是公开基建修缮项目信息21项,包括附属第一幼儿园消防水池水泵房基坑支护建设、塑胶田径场建设,白马校区暑期修缮、景观改造、综合楼一楼室内体育场建设、计算机教室择址重建,仓山校区教学A、B楼强电线路改造等项目的招标、中标情况。二是公开物资设备采购信息40项,包括以政府采购形式购买的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教学设备、音教实训室设备、乐器、便携式电脑、触控一体机等项目的招标、中标情况。
5.人事师资信息
一是公开招聘教职工信息,包括招聘教师、工作人员的方案、笔试和面试成绩、工作流程及聘用结果等情况。二是公开教工奖惩信息,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含年度考核评优)的范围、对象、条件、名额、评选程序、工作要求、评选过程、上报人选、评选结果等情况。三是公开各类人才推荐信息,包括推荐的条件、名额、评选程序、上报人选、评选结果等情况。四是公开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工作信息,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上级下达职数、量化评分标准、申请者名单、参评材料、考核情况、确定推荐上报人选等情况。五是公开其它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工资调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等情况。
6.教学质量信息
一是公开《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下达2015-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小学教育等4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学前教育等2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第二届英语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音乐教育等6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首届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等10个教学管理文件。二是公示2017年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和申报福建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2017年新增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评选结果、校第十届田径运动会各奖项经费使用情况、2016级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三是发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校历和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等。四是公开《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暑期专业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评建工作小组的通知》等质量管理文件。五是通过编发第25-28期教学督导工作简报及第1期评建简报,公开教学督导工作月总结表、2016-2017学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评建动态及评建知识等。六是公开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建任务相关事项等。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一是公开学生管理相关文件。二是公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三是公开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情况。四是公开学校先进班级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审情况;学风建设之星、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审情况。五是公开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评审情况。六是公开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处分情况。
8.学风建设信息
一是公开学校学风建设组织机构、创建活动方案、学习资料汇编等内容。二是公开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推荐、申报及评审结果。三是公开各类教科研项目下拨经费及配套经费、经费管理办法、报销程序。公开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结果和业绩津贴。公开校内教科研论文征集与评比结果、校外科研成果推荐报送与评审结果。公开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一是公开省职业院校教师学前教育专业远程培训机构、福建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等重大项目申报获批信息。二是公开福建省学前教育师资远程培训中心省市县乡四级培训通知等文件。三是公开学前教育资源及资源基地建设工作情况。四是公开福建省学前教育师资远程培训中心开展入园指导、送培下乡、地面培训、线上研修等专业服务的筹备、论证、组织实施情况。五是公开"共推龙岩市原中央苏区县连片振兴发展工程""福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福建省共推民办幼儿园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等专项工程实施推进情况。
10.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
公开包括学校饮食服务信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1.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fjys.edu.cn/)及学校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发布学校概况、管理机构、系部设置、教学科研、物质采购、基建修缮、培训研修、招生就业、交流合作、学校要闻等信息。
2.通过各类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通过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全校干部会议、教工大会、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团代会、座谈会、专题通报会、校生对话会、领导接待日等会议,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3.通过校内媒介公开学校信息
通过印发纸质文件和校报校刊,校内广播通知,布置黑板报和公告栏,设置电子屏幕,发送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全校师生或校内一定范围的师生公开信息。
4.通过对外宣传公开学校信息
通过招生简章、致家长信、面向社会公告、发布新闻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我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一是明确规定了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二是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信息时效性区分出考生填报志愿前、录取工作未进行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等三个时间节点。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法中,运用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平台等网络传播方式公开信息。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预算批复的通知》(闽教财〔2017〕2号)中的信息公开要求,于2017年3月13日在学校门户网站将2017年度学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批复对外公开。二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批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决算的通知》(闽教财〔2016〕46号)中的信息公开要求,于2016年9月19日在学校门户网站将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三公"经费的使用批复对外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凡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在本学年里,我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相关信息基本表示满意,评议总体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里,我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问题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落实学校《章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在落实《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的过程中,利用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络、电话、会议、校刊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强师生获取学校信息的知情权意识,同时促进学校管理机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不断完善以新闻发布会、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为核心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进一步推进学校重大发展或社会普遍关注话题的信息公开。三是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切问题。四是在门户网站开设"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2.建设校园网络,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以信息公开评议指标为基础,细化信息公开网。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学校网站栏目设置,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更好地发布校务信息。二是结合二级网站建设,要求各处室、系部制定本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办法,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发布信息。
3.依靠信息技术,助推信息传播提速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我校在利用传统方式的基础上,还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更新校园网网页,新建学校领导信箱、思政教育网、校务微博和微信,发挥学校网站、电子邮件、微博、微信、QQ群等现代传播媒介的作用,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我校有关信息,促进校务信息的互动交流。
(二)存在问题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有时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基层单位、管理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以至于个别规章制度未能在校园网相应部门栏目中及时、全面公示,对学校工作造成一些消极影响等。
(三)改进设想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落实学校《章程》、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防腐倡廉、效能建设等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加大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舆论环境压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其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把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指定校内管理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纠错工作。按科学、高效的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切实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逐一落实和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方面的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过程信息的公开工作,更好地反映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拓宽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发挥好正面舆论引导作用。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追究力度
切实发挥好学校纪委、监察、效能、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存在缺陷的,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加以重视,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人、经办人的失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