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21]来源: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阅读量:[6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4月19日,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生导师林艺芳副教授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学校全体在家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邹雄伟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林艺芳副教授以“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为题,通过阐释党的自我革命思想的内涵,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讲述了党的自我革命思想与《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之间的密切关系,解读了《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内容。讲座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要求及典型的违纪行为、案例实例进行讲解、阐释、剖析,为我校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精彩、耐人深思、发人深省的党风党纪教育培训课、警示课,教育引导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图为林艺芳副教授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重要论述,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要加强纪律教育,营造严守纪律规矩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并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政策法规贯通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要突出表率作用,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强化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把学习宣传《条例》的过程转化为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的过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学校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附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组织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本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