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仓山校区电动车停放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科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1

全体师生员工:

为持续创建文明校园,维护校内交通秩序,根据校领导指示,现将仓山校区电动车规范停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仓山校区电动车可停放在系部教研楼、美术楼周边、行政楼后面、艺术系办公楼后面、学生公寓一号楼门口及后侧、综合楼两侧、万卷园门前等处。以上位置均已在地上用白线标明电动车停放位置范围,旁边放置"电动车停放处"的标识。请全体师生将电动车整齐有序停在划线范围内。

二、除上述位置外,其余地方严禁停放电动车,一旦发现,保卫科将给予搬离或就地锁车,被锁车辆车主须完整填写《违停领车单》到保卫科申请开锁。

三、请有开电动车到仓山校区的师生员工于11月18至27日,到系部教研楼保卫科212办公室找张琰老师现场登记,也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登记。车主须准确提供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电动车车牌等信息,逾期未登记的车辆将予以限行。

四、所有进校电动车均需遵守以上规定,请食堂、创业中心、快递、咖啡厅、物业、施工队、外来人员等相关业务部门做好有关进校人员电动车停放强调、督促工作。

五、自即日起,保卫科将长期全天候不定时持续做好电动车规范停放巡查。

 敬请互相转告。谢谢!

 

                             校保卫科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