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期开学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科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动学校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开学前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学校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验主义,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充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对归属归口场地、设备、建筑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所使用的办公室、教室、机房、实验实训室、展厅、音乐厅、演播室、琴房、仓库、田径场、体操房、体育设施等进行细致的排查,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需安排人员仔细排查,严防盲区和漏洞。

1.保卫处负责组织开展校区安防消防设施、校内交通设施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辖区派出所、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防范自然灾害安全检查,包括防汛期、防台风、防范山体滑坡等。

2.后勤管理处负责开展校园建筑物、食品药品、施工场所、用水用电、电梯、特种设备使用以及公共区域及其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疫情防控和防汛等物资保障。

3.学工部协同各学院负责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教务处协同各学院开展教学场所、实验实训室及其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团委负责组织开展礼堂及其周边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招就办负责组织创业中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排查方式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于3月9日前进行自查,3月10-11日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重点区域再次进行抽查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视安全工作的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把安全检查作为开学初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二)严密排查,杜绝漏洞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要注意各安全防范细节,做到"地毯式"排查,严防出现检查漏洞。对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安全、门窗水电、设施设备等进行细致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牢固树立学校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落实检查工作。

(三)建立台账,整改到位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要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整治到位。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