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直属机构:
为确保新学期平稳有序开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狠抓安全工作落实。要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新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保障学校安全。
二、排查整治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要在开学前组织专人对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要以防范火灾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排查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礼堂、菜鸟驿站、实验实训室、食堂等场所的用火用电、大功率电器使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情况。要加强对校园房屋安全、食品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实训室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将电瓶带进室内、电动车停放走廊过道等危险行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间及时推动整治,确保平安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要把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多形式开展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结合学生特点,组织讲授校内外安全基本常识和隐患,重点讲授防火、防震、防欺凌、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校内设施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知识。加大反诈骗教育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对刷单兼职、校园贷、网络贷、购买出售游戏装备账号等网络诈骗加强甄别防范。
校保卫处
2024年2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