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急照明灯具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2

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应急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原装产品、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标准,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认证,随货应配备备品、备件、专业工具及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材料。

(三)供应商须负责原有应急照明灯具的拆卸和新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调试。

(四)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和免费更换。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中须有消防器材及设备批发零售的相关业务能力。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联系人:张老师,0591—87935907。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7:00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联系人:张老师,0591—87935907。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3)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含设备费、税价、安装费、服务费),采购服务采用最低价确定成交人,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1:采购设备清单.docx

附件2: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docx

附件3: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