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十五五”专项规划、学院规划提交时间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张楚淇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等院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教便函〔20251737号)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规划编制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原《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的提交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原计划于20263月和5月分别提交的专项规划、学院规划,现统一调整为202621日前提交至发展规划处。具体要求如下:

各学院规划:于202621日前将规划文本反馈至发展规划处。

专项规划(含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五个领域):于202621日前将规划文本反馈至发展规划处。

相关要求

1.规划文本编写体例参照教育厅附件1、附件2、附件3执行。

2.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和学院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纸质文稿由分管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行政201室,电子版文稿发送至fzghc@fjys.edu.cn规划处邮箱联系人:张楚淇15313988790

3.省教育厅通知请妥善保管,严禁通过手机、微信、QQ等传播使用和擅自对外发布。


 

                           发展规划处

                              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