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参加2016年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根据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9日—4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向我校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 | 累计 加分 | 加分项目 |
1 | 高明 | 350100111000117 | 3 | 干部随军家属 |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9日—4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向我校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3月29日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