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历、学位更改工作流程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4

流程:

1、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的教职工到人事处报到登记;

2、教职工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请表》,至所在系部或部门签署意见;

3、至人事处缴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4、人事处审核相关手续、盖章;

5、申请表和证书存入教职工个人档案和人事处档案。

使用材料:

1、《干部学历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

《干部学历更改申请表》

2、《干部学位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

《干部学位更改申请表》

3、学籍档案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注意事项:

1、本人申报意见处手写:本人申请变更学历(或学位)并签字;

2、所在单位为系部或部门,部门领导需签“同意”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