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办理外出办公工作流程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4

流程:

1、教职工填写外出办公登记单;

2、1天以内,由所在系部或部门签署意见;

3、1天以上,2天以内,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4、2天以上,报校长或校党委书记审批;

5、签署完整后,交由人事处、所在部门各自存档备查。

使用材料: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出办公登记单》一式两份。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出办公登记单》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需附上校领导签署同意的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