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办理退休离校手续工作流程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2

流程:

1、人事处于教职工退休前一个月告知其所属部门或系部;

2、教职工离校前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份、个人彩照1张;

3、教职工于退休当月填写《退休审批表》、《岗位变动交接清单》、《离校单》;

4、签署完整后,交由人事处、所在部门、个人各自存档。

使用材料: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两份;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退休审批表》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岗位变动交接单》一式三份;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岗位变动交接单》

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离校手续单》一份。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离校手续单》

注意事项:

1、副处级及以上的女干部或副高级及以上的女专技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在年满55周岁时退休,需提交个人申请报告,并由所属部门、人事处、校领导签署意见。

2、教职工填写上述表格时,可先至后勤管理处资产科、图书馆及阅览室等,确认个人名下是否有学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