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8-29浏览次数:8

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详见附件),时间比较紧,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材料,于830日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函.zip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