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及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4月24日下午,人文科学学院组织开展教职工集中理论学习。
学习会上,由院党总支书记王奕再次传达了《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精神,强调了工作要点,并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文简称《条例》)的第一编1-5章内容,院专职组织员黄洁钰领学《条例》第6、7章,党员教师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观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坚持问题导向,充实政治纪律,推动广大党员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
新修订的《条例》第八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自我革命。
随后,由教工党支部副书记何繁传达教育部组织开展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有关通知精神,及《关于推进福建“大思政”教育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并组织开展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