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具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阅读量:[10]

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应急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原装产品、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标准,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认证,随货应配备备品、备件、专业工具及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材料。

(三)供应商须负责原有应急照明灯具的拆卸和新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调试。

(四)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和免费更换。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中须有消防器材及设备批发零售的相关业务能力。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1017日—1023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张老师,059187935907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2317:00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1024900

(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张老师,059187935907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3)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含设备费、税价、安装费、服务费等费用),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确定成交人,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1:采购设备清单.docx

附件2: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docx

附件3: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