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应急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原装产品、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标准,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认证,随货应配备备品、备件、专业工具及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材料。
(三)供应商须负责原有应急照明灯具的拆卸和新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调试。
(四)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和免费更换。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中须有消防器材及设备批发零售的相关业务能力。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月23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张老师,0591—87935907。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17:00。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
(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张老师,0591—87935907。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3)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含设备费、税价、安装费、服务费等费用),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确定成交人,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2: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