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开具证明工作流程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6

流程:

1、教职工开具收入证明,可到人事处劳资科即刻办理;

2、教职工因私办理出境签证开具在职证明,需事先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领导签署意见,再将个人申请提交至人事处综合科;

3、教职工开具在职身份证明,可到人事处综合科即刻办理。

使用材料:

《个人申请》模板,一式一份。

个人申请(模板)

注意事项:

1、学校中层干部如因私出境,须事先向校党委工作部提出申请,按党委工作部的要求进行逐层报备后,方可由人事处开具证明;

2、教职工在开具职证明方面有格式上的特殊要求,需事先准备好电子版格式;

3、教职工如有紧急需求,可提前与人事处电话联系。